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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

发布者:  时间:2024-06-27 20:47:14  浏览:

学生资助是促进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经济保障的重要手段,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动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地落实,全面构建“奖、助、贷、勤、免(减)、补”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持续压实学生资助主体责任、强化学生资助规范管理、深化学生资助育人实效,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共发放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资金14.51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76.85万人次。

如果您是刚录取的大学新生,您在入学前可享受以下学生资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省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如下:

1.资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湖南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读学生。

2.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含预科生)或普通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⑤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⑥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到

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首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上传申贷材料。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4.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5.贷款贴息

2023年秋季学期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6.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不展期。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5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助学贷款手机APP、支付宝、POS机、代理银行机构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资助范围

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3.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4.申请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④参加高考、高职单招,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获得高校录取资格后,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并提交毕业所在学校。学校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资金直接核拨至终审通过的受助学生。

如果您是刚录取的大学新生,您在入学报到时还可享受以下学生资助政策: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温馨提示:已经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不要再向学校缴纳助学贷款部分的学费。

如果您是在校在读大学生,您在入学后享受以下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温馨提示:刚入学的新生不可以申请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温馨提示:刚入学的新生不可以申请哦!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校内资助

各普通高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具体内容可向就读学校咨询。

如果您是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您可以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如果您是高校应届毕业生,您大学毕业后到基层单位就业,可享受我省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对我省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以及在校期间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除外)实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凡到我省51个脱贫地区和冷水江市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西部志愿者)、县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乡镇卫生院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退伍军人服务站等基层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可享受该政策。补偿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高职高专生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补偿三年。

温馨提示

如果您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便学校在开学后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风险警示

进入开学季,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忙碌起来,“变着花招”对学生实施欺诈行为。有的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谎称发放奖助学金,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窃取个人信息、骗取钱财;有的抓住部分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心理,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回租贷”等陷阱,“小贷”滚成“巨债”。各位学子,请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凡是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或要求到柜员机操作转账的,请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妥善保管个人各类证件,不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和隐私告知他人。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暑假期间,我省高校和市州、县市区都会集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如你想了解详细的学生资助政策,请扫描下面二维码查看各地各校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来源: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