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
“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特设立“长沙文创卓越奖学金”,以下简称卓越奖学金。根据《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占总人数3%;二等奖学金占总人数6%;三等奖学金占总人数10%。
(二)各二学院分配名额详见《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卓越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 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大二及以上在校在籍学生,不含预科生。
三、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生上一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或综合评定等级)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的排名均在班级前30%(含30%),未违反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积极参加专业实验、实训、实践、实习和各种知识、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培训和创新创业实践;
(六)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劳动;
(七)获得过省级竞赛奖项或者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学生优先考虑。
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一)上一学年必修课程考试(或综合评定等级)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二)上一学年所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或综合测评等级)排名未达到本班级学生前30%(含30%)以内的;
(三)因违纪违法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公安机关处罚的;
(四)在公共场所或通过网络自媒体发布(散布)不健康、有损集体声誉、甚至不当言论和信息的;
(五)社会实践活动能力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
(六)不履行学生义务,恶意拖欠学费、学杂费的;
(七)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 评定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工作中务必做到三个公开,即评审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评定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在全校范围内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格规范评审;
(四)民主监督的原则。在评审工作中,要坚持民主,广泛征求学校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五)按照每学年评选一次,已受助的学生可重复受助,但每年要重新申报参加评选。
五、 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于12月29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长沙文创卓越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填写所获奖励只需填写四种奖励,并将四种对应的证书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所提供的证书要求落款的获奖时间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
(二)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进行公示,填写《拟推荐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公示后将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等材料于2025年1月3日之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审核,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奖学金领导工作小组审批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 工作要求
(一)纪律要求
⑴不准私自克扣、截留、挪用奖学金;
⑵不准私自要求学生上交奖学金;
⑶不准私自拆分或轮流发放奖学金;
⑷不准专门组织针对奖学金获得者的募捐活动;
⑸不准单独要求奖学金获得者缴纳班费等特殊费用;
⑹不准用奖学金请客吃饭或进行其它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⑺国家、省有关奖学金政策所禁止的行为等。
(二)材料要求
各学院请在12月29日前完成奖学金评定工作,并提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栋102室)。
附件:
1.《2024-2025学年卓越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长沙文创卓越奖学金申请表》
3.《长沙文创卓越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汇总表》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
2024-2025学年卓越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奖学金 | 总名额 | 护理学院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备注 |
1 | 一等 | 16 | 8 | 7 | |
2 | 二等 | 32 | 18 | 14 | |
3 | 三等 | 53 | 29 | 25 | |
合计 | | 101 | 55 | 46 | |
备注:我校2023级学生共计为525人,其中护理学院279人,新媒体艺术学院2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