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学生资助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者:彭纤惠  时间:2025-06-18 11:09:45  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弘扬“勤以自勉,助以为人”的勤助精神,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塑造良好学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2024年9月至2025年6期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并且在岗满6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行端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规守纪情况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三)学业成绩要求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首考全部考核合格,无不及格科目

(四)道德品质素养

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无不良诚信记录和道德行为瑕疵。

五)勤工助学工作表现

1.态度积极端正,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培训,认真学习岗位技能和工作要求

2.爱岗敬业,对工作负责,能吃苦耐劳,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

3.严格服从用工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满意度高由用工部门根据学生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在岗期间无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如有请假情况,需按照学校勤工助学请假制度执行

5.其他突出表现:在勤工助学工作中勇于创新,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或在其他方面,如参与学校重大活动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影响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撰写个人事迹材料(800 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勤工助学工作经历、取得的成绩、收获与成长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用工部门表扬信等)

(二)用工部门审核

各用工部门对本部门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结合学生勤工助学期间的综合表现,按照不超过本部门在岗勤工助学学生总人数的50%(如不足1人可推1人参评)的比例择优推荐。用工部门需填写《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并对推荐学生的工作表现出具详细的评价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用工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申请学生是否符合评选条件、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用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学校评审小组评审

学校成立由学工安保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勤工助学工作表现以及其他突出表现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拟获奖名单。

(五)公示

拟获奖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根据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六)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表彰名单,为获得“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表彰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100元奖金总名额为6人,并在本学期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同时,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栏等渠道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四、材料报送

学生填写的个人申请表和部门填写的汇总表都需要提交,所有材料均用工单位报送,请用工单位于2025624日(周)下午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三栋一楼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资助中心彭老师处,未按时提交材料的用工单位视为无人申请。

、注意事项

一)各用工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要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推荐学生的表现负责。如发现用工部门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取消该部门当年的推荐资格。

二)参与评选的学生应如实提供个人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夸大事实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获得荣誉称号的,撤销其称号,追回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学校鼓励各用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培养和指导,注重发现和挖掘学生的优秀事迹,及时进行宣传和表彰,营造良好的勤工助学氛围。同时,要关心勤工助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142265079


附件

1.《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汇总表》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6日